各設區市建設局(建委)、平潭綜合實驗區交通與建設局,“建筑之鄉”縣(市)建設局:現將《2016年福建省建筑業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切實做好2016年建筑業改革發展工作,推動我省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
附件:2016年福建省建筑業工作要點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6年3月24日
附件:
2016年福建省建筑業工作要點
2016年,全省建筑業貫徹落實住建部深化建筑業發展改革和全省住房城鄉建設工作會議的部署要求,打好“十三五”開局之年,持續推進工程質量專項治理兩年行動和工程質量隊伍素質“雙提升”三年行動,促進我省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重點做好七個方面工作:
一是深化建筑業改革發展。根據國家將出臺的深化建筑業促進行業發展的若干意見,結合我省行業實際,適時出臺扶持政策文件助推建筑業轉型升級。出臺《福建省建筑業“十三五”發展規劃》和《福建省建筑產業現代化發展規劃(專篇)》,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緊跟國家關于建筑業改革方向,加快推動建筑業結構調整,積極引導企業兼并重組,支持優秀誠信企業做大做強,搭橋牽線做好優秀企業“引進來”,指導幫助骨干企業申報特級施工資質,修訂建筑業龍頭企業選定標準,著力打造集設計、施工、部品部件生產為一體的建筑產業現代化龍頭企業,發展適應裝配式建造的建機一體化和模架一體化企業,培育小微專業作業公司。
二是著力服務行業發展。緊跟國家固定投資重點方向,引導企業積極拓展新的建筑市場領域,推動建筑業和制造業互動發展,支持骨干企業參與海綿城市和地下管廊建設。支持建筑企業開拓境外工程承包業務,參與國家“一帶一路”戰略。重點應對建安行業“營改增”試點,做好建筑業企業資質換證。落實《關于鼓勵建筑業企業采取多形式履約保證的通知》(閩建筑〔2015〕29號),總結推廣建設工程保證保險、工程擔保,減輕建筑業企業流動資金壓力。
三是加強行業隊伍建設。進一步改革建設類執業資格考試工作,啟動二級建造師網絡化考試改革試點前期調研。推進執業注冊管理信息化建設,完成注冊全業務無紙化受理預審系統開發,精簡下放部分注冊業務。加快推進建筑勞務用工實名制,抓好企業自行培訓自行發證工作,繼續開展古建筑特色工種和農村建筑工匠培訓,全面推行執(從)業人員網絡繼續教育培訓工作。
四是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試點。跟蹤指導各地建筑工業化基地(園區)建設,加快推進省政府明確的9項建筑產業現代化基地(園區)工程包投資建設。督促各試點城市落實100萬平方米建筑面積的裝配式建筑試點項目,指導幫助解決試點過程的困難和問題,召開建筑產業現代化現場觀摩會。研究制定推廣預制內外墻板、樓梯、疊合樓板、陽臺板、空調板和梁等部件的政策措施,促進產業鏈形成。組織研發系列通用標準部品部件,編制標準圖集和施工大樣圖集。完善適應建筑產業現代化的建筑市場、施工現場監管模式,支持推進實施工程總承包模式。
五是營造良好建筑市場環境。督促落實《關于推動全省建筑市場統一開放的通知》(閩建筑〔2015〕35號),建立全省統一開放的建筑市場,完善建筑市場“三庫五平臺”,加快推進企業、個人、項目數據與日常市場監管聯動,推進企業、人員登記信息向社會公開與應用。著力健全建設領域信用綜合評價體系,修訂完善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辦法及標準,引入建設單位對市政工程項目評價機制,啟動建設執業注冊人員和招標代理機構信用評價,全面構建“誠信激勵、失信懲戒”的市場競爭機制。推行實施2015年版標準施工招標文件,適時調整完善信用評價在工程招投標活動中應用的辦法,配合做好電子招投標信息平臺建設。
六是嚴厲打擊市場違法違規行為。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推行“雙隨機”檢查機制,繼續開展嚴厲查處轉包和違法分包等行為,組織開展全省建筑市場行為督查,加大行業典型、重大案件查處和曝光力度。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推動開展“無欠薪項目部”活動和建筑勞務人員實名制,做好房建和市政工程清欠防欠工作,督促企業落實農民工保障權益的事項,暢通農民工維權渠道,認定并曝光欠薪“黑名單”企業。加大招投標監管力度,建立招投標弄虛作假“黑名單”制度。
七是完善工程造價依據,做好造價行業服務和監管。完成建筑業“營改增”后有關計價依據的調整,組織開展計價調整宣貫和培訓工作。取消施工企業勞保取費類別核定,全面修編2016版定額.制定建設工程人工、材料、設備、機械數據標準,構建全省統一的人材機信息數據庫.做好造價員制度取消后轉為助理造價師工作.進一步完善造價咨詢企業信用綜合評價制度,開展2016年度造價咨詢企業信用綜合評價。